他们的妻儿也不会在自己死后被迫改嫁,更不会沦为乞丐或娼妇。
但这还显然不够。
“阵亡者每名子嗣——”
“由重庆府衙提供学堂与食宿,一直供养到年满十六岁方止!”
他们的子女,有人替他们养,有官府替他们教。他们不会因为爹战死,而变成野孩子,更不会不识字没人管。
站得远些的义勇营方阵里传来一声古怪的声响,像是什么人用袖子狠狠擦了一下鼻子。
“阵亡战士有父母者,若阵亡者系独子,每月再发抚恤银八钱!若非独子,亦为赡养人者,每月发五钱!”
静了片刻的广场像是开了锅的水,不只是喧哗,是一种无法遏制的杂乱。
有人在低声跟旁边的弟兄确认数字,有人在摸着胸口大口喘气,骚动像是野火一样,随着陆安的话从队伍的前排往后传,越传越烈。
陆安等了一会儿,见骚动越来越重,中军部和宪兵被迫出动让台下安静。
等到台下重新安静下来,陆安才接着念下去:“伤残者,将由重庆府免费诊治,外加康复训练。能继续从军者,优先编入中军部、后勤等职务。
不能从军的,将由府衙安排岗位,在固定工俸之外,每月额外再发三钱银补助,这笔钱,只要赤武营还在,就一直在!”
“若有失踪人员,家属先领取阵亡抚恤金的七成作为临时津贴。待确认阵亡之后,转为正式抚恤金,差额全部补发!”
文书念完,陆安卷起文书,交还给冉平。
台下寂静了几个呼吸的时间,像是所有人都在消化这些滚烫的数字和承诺。
明末的明军抚恤制度名义上继承洪武旧制,以一次性抚恤金、世袭军职、丧葬补助为核心。
但在财政崩溃、战乱加剧的背景下,这套抚恤制度早已基本名存实亡。
原本按规定,阵亡士兵家属可获十余两白银(关宁军等精锐略高),有子嗣者标准稍优,无嗣寡妇仅得三两安葬费,军官则按品级获赠官、赐祭葬、荫子世袭军职(如试百户)。
然而,崇祯朝常年面临军饷拖欠(如崇祯二年宁远兵变因欠饷七十四万两爆发),户部库藏空虚。
所以至崇祯十六年时全国明军粮饷拖欠长达五年,抚恤金多为白条,实际兑付率不足三成,地方执行中还存在官员克扣、流程繁琐等问题。
此外,制度呈现严重不公,边军与京营待遇天差地别,普通士兵抚恤更常被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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