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肤还是白,白到能看见太阳穴下面的青色血管。
嘴唇上的血色也多了些。
但整体看起来,比前两天精神了一点。
至少眼下的青黑淡了些。
苏羽收回目光,走向客厅。
餐桌上放着一个塑料袋和一杯还温热的豆浆。
塑料袋里装着两个包子,一个肉的一个菜的,底下还垫着一张纸巾。
豆浆杯上贴了一张便签纸,上面是顾风的字。
他的字从高中到现在都没变过,歪歪扭扭的,每个笔画都带着随意的力道,和他这个人的性格一模一样。
便签上写着:
“起来记得吃。
肉包是招牌,别剩。
豆浆是甜的,我尝过了不太烫。
今天天气不错,开窗透透气吧。
——风哥”
苏羽拿着便签看了好几遍,才撕下来,折了两折,塞进了卫衣口袋里,然后坐下来吃早餐。
肉包确实不错,馅儿调得咸鲜适口,皮也松软。
苏羽小口小口地咬着,配着甜豆浆往下送。
她吃东西很慢,一个包子要啃好一会儿,每一口都嚼得很细。
吃完早餐,苏羽把桌子擦干净,塑料袋和纸巾扔进垃圾桶,豆浆杯冲了一下放进厨房的沥水架。
然后她来到客厅的电脑桌前。
三块屏幕暗着,键盘和鼠标安安静静地摆在桌面上。
顾风走之前把线都理好了,鼠标垫的位置也摆得很正。
这多半是为了她,因为顾风自己打游戏的时候,桌面永远是鼠标垫歪到天边、线缠成一团的状态。
苏羽拉开椅子坐下,按下机箱的开关。
三块屏幕依次亮起来。
这台电脑的配置很高。
苏羽看了一眼系统信息,CPU是最新一代的,内存64G,显卡也是旗舰级。
顾风在吃穿上从来不讲究,但电子设备上从不含糊。
这一点从大学就是,当年他攒了两个月生活费就为了买一把机械键盘。
苏羽活动了一下手指,开始安装开发环境。
她之前做的是半技术半运营的岗位,代码基础不算顶尖,但也绝对不差。
小程序开发、前端页面、简单的后端接口,这些她都能做。
大学期间跟着计算机系的课蹭过不少内容,工作之后又在项目里实操了两年多,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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