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啊。”
周末,林知许约了季谦珩出来。
喜欢清净的人并未推脱,直接答应了,因为他知道,今日是林知许的生日。
每一年他的生日,他都喜欢热闹,曾扬言,生日的这天就该热热闹闹普天同庆,因为人世间多了一个他这样的旷世奇才。
能说得出这种话来的人,确实是个奇才......
只是没想到,林知许把聚餐的地点放在了盛世,一同参加的,还有其他四五个人。
季谦珩环视了一圈周遭的环境,然后问林知许:“最近发横财了?”
林知许翻看着酒水单:“发横财倒是没有,裤腰带勒紧几天还是能玩得起的,你要是心疼我,一会儿抢着买单也行,不过你那银行卡里每个月就那点死工资,真让你掏了我还于心不忍,你要真觉得不好意思,改天你让咱爹,送我一副字画就行。”
季谦珩轻笑:“你想得挺美。”
父亲平生酷爱写字作画,也算是有所成就,家中也藏了一些名人字画,当做宝贝一样呵护,谁动保准跟谁急,连母亲都动不得,何况是他。
他可不想上杆子的触碰高压线。
“要是能听了我的话,辞了职出来自己干多好,没那么多规矩,还自由自在的,就凭着你我的能力,开个律师事务所,那不是绰绰有余的事。”
又来了。
相同的话已经说过不下十遍了......
他不是没考虑过这个问题,只是这些年的安分守己,已经让他的生活变得墨守成规,他也习惯了这样的节奏,并没有要改变的想法。
“今天我买单。”
林知许一口回绝:“别,我开玩笑的,你要真买了单,这餐我就不聚了,放心,本少爷再不济也是个富二代,还不至于喝西北风去。”
这话是真的,林知许父母从商,家业丰厚,奈何他对做律师十分感兴趣,跟二老抗争了多年,加之家里还有个对做生意颇感兴趣的弟弟,才潇潇洒洒地走上了自己的理想之路,也算得上是人生赢家了。
而他,从未想过抗争什么,总觉得,他的人生,本该如此。
毕了业后再没了任何远大的志向,上着一份稳定的班,拿着一份稳定的薪资,三点一线,定时定点,似乎已成了机械化。
只是最近,他的情绪才有了些许的波动。
眼下这波动又厉害了些。
“我把地方选在这里,还不是为了你。”作为多年的知己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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