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作“裤子乐队”,主唱叫作“裤衩大叔”,人很瘦削,下巴上长着一些络腮胡。
关了音乐,卸载了音乐播放器,林晨的脑海里还存在着这个主唱的模样印象。
找了一家店,林晨坐在这里,点了几份餐,却没有吃。
这家店 24 小时营业,林晨坐在皮沙发上,像是等待一个人。
就像等待戈多一般。
半夜,一个人推门进来,坐在林晨旁边,
“人生平凡,你也看到了,有多少人苦苦挣扎求生,多少人苦中作乐,你的不屑,你的容忍,你的桀骜不羁,我都明白,但你唯一不知道的是,平凡的世界里,平凡的生活以及人生的真相。”
“这种东西,地火从来避讳,我们狂鲨才是这片土地上真正的主人。”
林晨看到这人的模样,很是奇怪,白色的粉末抹脸,樱桃小嘴,一双眼睛漆黑,只有一只眼睛有一点光色。
“你手上有三条无辜人命?”林晨问道。
“他们……他们是一个小小的阻碍,我为了这座城市呕心沥血,他们拦路,我只好交代给别人,把他们厚葬了。”
林晨一剑砍下这人的头颅,用一个包装快餐的袋子装了起来,不管店员惊叫,出门消失在了风雨之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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