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着她给我的情书。亲爱的流浪人,你若到了斯巴达,告诉我那亲爱的妻子,如果她已不再等我。告诉她我快乐地去了远方,丢掉了她给我的情书。”
阿巴斯译成英文,这首歌真的就这两句词,来来回回地唱。
凯撒:“像是写在什么慰灵碑上的词。”
“是用一个斯巴达战士的口吻写的。”阿巴斯说:“流浪的巫师路过温泉关,在那里遇到了已经风化的骷髅,巫师把他从尸骨堆里召唤起来,他对巫师唱了这首歌。”
凯撒摇头,“你这种人居然会听歌。”
阿巴斯笑了笑,“小时候孤儿院里有个小乐队,我在里面是鼓手,那时候我的偶像是林戈·斯塔尔。”
“披头士乐队的鼓手?一般人都会喜欢约翰·列农。”
“我其实不会唱歌,乐器玩得也不好,想加入乐队就只能打鼓。”
“我以前也组过一个乐队,后来解散了。”
“听说过,除了你都是女孩子,后来还因为你闹掰了。”
“这你都知道?”凯撒有些尴尬,那个电音乐队就是学生会舞蹈团的前身。
他让她们都穿上复古的白裙,营造出弥撒音乐的宗教感,可到了高潮段落,女孩们会从长裙里翻出藏好的电音乐器,狂歌劲舞起来,俨然就是一群混世的小魔头。
凯撒带着她们去维也纳国家歌剧院演出,也曾在巴黎街头演出,读着乐评家骂他们亵渎音乐殿堂的评论笑得满地打滚。
后来闹掰的原因也如阿巴斯所说,后宫分赃不均,搞不定陛下的归属,跳舞最棒的女孩、唱歌最棒的女孩、长得最漂亮的女孩都觉得自己理所当然地应该是凯撒的女朋友。
吹长笛的那个后来去了朱莉亚音乐学院深造,如今已经是经常登上杂志封面的年轻艺术家了,上个月还给凯撒寄来她个人演奏会的门票。
但加图索少爷只是回寄了一张贺卡,贺卡里夹了他跟诺诺的合影。
他已经不是当初那个叛逆的男孩了,即使去听那个女孩的演奏,也会选择在无人注意的角落里默默地听完,不会上台送花,甚至不会打招呼。
“其实我想加入那个乐队,只是想跟大家在一起玩点什么。”阿巴斯说:“不然我就只有一个人待着,有点孤单。”
“你会是那种害怕孤单的人吗?”凯撒揶揄。
阿巴斯怎么会害怕孤单呢?他是武士,是丛林中的勐虎,对于这种人来说,孤单是他们引以为傲的气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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