熟悉程度已经到了几乎每天晚上都会出现,但是她一直看不清也记不起那人的具体长相——所以,她永远不知道那人是谁。
九个月前,他在翠苑餐厅看到一个鬼鬼祟祟的人。这个人的具体长相他也没有看清,但是他莫名地觉得,这两个人关系密切,甚至,他们就是同一个人。在梦中,这个人总是跟着他,也不说话,就是默默地跟着他。无论他去哪里,哪怕是上厕所,这个人就像影子一样跟着。
虞子衿打开了书店里的秦方权画集,翻开首页,竟然有他的照片。照道理秦方权是从不在书上放自己照片的,但是现在不需要征得他的同意了。虞子衿看着照片上的那张脸,鼻子,眼睛,嘴唇,下巴,这个人似曾相识,仿佛跟他有着某种联系,那感觉就像自己十七八岁见到他时一样,但是具体是哪一种联系却说不清。
虞子衿买了那几本画集,用优惠卡打了八折。
那天晚上,她一直在读那些书,黎明破晓之前,那个人又出现了。
虞子衿在熟睡,不过奇怪的是她竟然能看见自己在熟睡。她的灵魂仿佛脱离了躯壳。灵魂紧贴着身体,平行着从冰冷的床铺上方飞过,她的脸和虞子衿的鼻尖近在咫尺,她如此飘过,轻轻地说:“我是虞子衿。”好像虞子衿不知道是她似的。的确,那张飞翔的脸看起来不是虞子衿,仿佛一个刚刚接触素描的初学者画的肖像,完全走了样子,特征也不对,但是虞子衿知道是,除了她别无他人。
这个心魔曾经多年占据着她的梦境,在那里徘徊不去。
此刻,在班武里的午后,在慵懒的,刚刚从夜晚中苏醒的午后,在所有夜游神神圣的清晨,在没有鸟鸣,没有自行车的叮当声,没有任何气味的清晨,虞子衿想起他,想起约翰·施特劳斯,想起他们的爱情。
她试图谈起莫仁。
首先应该谈起的不是林木,而是莫仁。
莫仁竹竿似地顶着个大脑袋,不,那是以前的记忆,他的脑袋不再显得大了,像大多数不到三十岁的男人一样,他发胖了,不太过分,但还是胖了,这让他显得不像少年时那么青涩凛冽。
这是虞子衿的看法,她知道人家会不以为然,他爱她不着调的,结结巴巴的,消瘦的青春时光——比什么都爱。
“我是一个温柔的人。”莫仁一边说一边点头,仿佛很同意他自己的观点似的,然后又补充说,“我现在是一个作家。”
“对,没错,帅哥作家。”
“偶像作家。”他纠正虞子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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