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同伙,于是不由分说地过来帮忙。大个子在他的同伙出现之际也需要摆出一副恶斗的模样,而不能再像以前那样磨磨蹭蹭了。他努力去拧刘通的胳膊,如果单论力气,刘通不是大个子的对手,但由于他个子高大胳膊虽被拧到了背后大个子却举不上去,因此并不能构成严重的威胁,刘通依旧傲然挺立着。并且这时候双头和篓子已决定不走了,他们再也不能坐视刘通与大个子的搏斗。双头机警地闪到大个子身后。一个瘦高个跨下摩托车就往里面冲,他一面拨开众人一面嚷嚷:“在哪块?在哪块?”实际上,他早看见了刘通他们,根本没有必要问。这时候候船室里的乘客都已通过了检票口,空旷的大厅里只剩刘通他们以及大个子,没有更多的人(除了与瘦子一齐进来的那伙男女),因此瘦子所谓的拨开众人只不过是一种想象。
由于并没有什么众人,他那拨开的动作就像在划水。他左划一下右划一下就到了刘通前面。瘦子一面划水一面蹬脚,把脚上的一双红颜色拖鞋甩掉了。那拖鞋蹦起半人高落在两文远的地方,另一只朝着不同方向,其飞行高度与距离与第一只拖鞋相仿。总之,两只拖鞋造成的效果好极了,大有先声夺人之势。需要一提的是:某种样式的红塑料拖鞋是当年曼谷小流氓的必备之物,标记性服饰,谁要是穿了一双那样的红拖鞋老百姓见了必然敬而远之。瘦子将红拖鞋蹬掉类似于打架之前卷袖子摘手表之类的仪式,可见他是多么地理解红拖鞋,把它的功用简直发挥到了极至。
瘦子赤着脚,作出一副拚命的架势,上来便打。他的拳头还没有够着刘通突然惊叫一声,原来一脚踩中了地上的碎玻璃。瘦子落脚之处正是老天丢汽水瓶的地方,一脚下去顿时鲜血淋漓,瘦子立刻失去了战斗力。他大叫“英子英子”,这时一个染了黄发的女人挤过来,可能是他的女朋友,刚才坐在摩托车后跟瘦子一起过来的。
瘦子对那女人说:“英子啊,我的脚受伤了。”英子就骂他:“你叫个鬼叫!”
瘦子大怒,骂那个叫英子的女人道:“你这个傻子,看老子打不死你!”于是两人骂得不可开交,暂时没人理会大个子和刘通的纠缠了。倒是老天他们颇为关切地察看了瘦子的脚,应该说的确伤得不轻。伤处在右脚大脚趾一侧的脚趾上,血流了一地,估计那脚趾即便还在脚上也不过连着一层皮了。老天心中得意,于混乱之中搜寻到双头和篓子二人的目光,三人不禁会心地一笑。他们本着人道主义的原则,不计前嫌,提醒瘦子快去医院。老天还试图教会华子一种止血方法,用以给瘦子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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