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六十条”,允许小面积开荒和搞一些家庭副业生产,按人口分给自留地,一般人均半亩。生产经营实行统一安排,劳动所得采取“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的分配原则。
1971年春天,红楼市同全国一道掀起“农业学大寨”运动,首先在幸福路大队北山的地里筑起将近二百亩大寨式梯田。接着,在哈达公社红旗、红心、红星、靠山等大队修筑大寨式梯田两千亩。然后,都因为不切合本地的实际情况,修起的梯田慢慢的就都毁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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