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调查,终于使疑点全部水落石出。
东方思义还意外地在法庭上了解到了赵巧凤一家三代女性的故事,让他这个法官也非常地感慨。
赵巧凤九十多岁的奶奶柯氏,在她六岁的时候,就被亲生父母用三担稻谷的价格卖给了人家做童养媳,十三岁的时候就被迫和大自己十二岁的丈夫圆房了。过了十年,有了二个孩子的柯氏以为不管好歹总算可以过上安稳的日子了,她哪里会想到丈夫好吃懒做还嗜赌如命,在她二十三岁那年,被输红了眼的丈夫又以五担稻谷的价钱卖给了别人为妻。
柯氏和她那个年代的大多数女性一样,没有自由也没有能力改变自己被奴役的人生,她们没有尊严,她们也没有任何可以选择的权利,而是可以被任意践踏的最低层的弱者。她们没有半点反抗之力,只有任人宰割的苦难命运。
赵巧凤年过花甲的母亲虽然比她的奶奶幸运,新中国妇女的社会地位有了真正的提高,但在那个法制不健全的年代,妇女的权益也是很难得到及时的必要的保护的。赵巧凤的父亲有酗酒的不良嗜好,醉酒后经常把她的母亲打得浑身是伤。
在赵巧凤的记忆里,母亲总是一面抹泪,一面收拾被耍酒疯的父亲摔碎的锅碗瓢盆。母亲多次和赵巧凤说想要离婚,又多次被村里的干部劝了回来,伤痕累累小心翼翼地过了大半辈子,最后,赵巧凤的父亲终于因为酗酒过度导致全身瘫痪,她的母亲才算因祸得福,终于摆脱了经常遭受殴打的生活,晚年才得以安宁度日。
东方思义在电脑上敲完判决书的最后一个字,心情显得有些沉重,他起身站到窗前,望着窗外明静的天空,情不自禁地陷入了沉思之中。
在与两位人民陪审员对此案进行合议的过程中,他们除了认真地分析了案件的证据和事实,讨论了法律的相关规定之外,对此案中涉及的社会现象也非常感慨。
人民陪审员谢思强是一位中学历史老师,他觉得这个案件就是妇女权益受到法律保护的一个很好的典型的例子。赵巧凤一家三代妇女的命运,也是妇女命运的一个缩影。
另一位人民陪审员程菲是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的委员,她对妇女权益方面的法律制度有一定的研究:“我们在妇女和儿童合法权益保护方面,虽然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是我们还要进一步完善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的法律制度,从这个案件反映出来的问题来看,还有大量的工作要做啊。”
妇女得到了真正意义上的解放,不仅是新中国取得的一个伟大的了不起的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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