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里面挑选了几条来进行回复:
“刚刚那位网友说的没错,‘偷Q1情’或者出轨并不是最重要的,如果是普通人的婚姻当中,甚至于都没有了“通J奸罪”这个罪名了。因为这属于道德缺失的范畴,顶多是在看守所住上十天半个月的,不计入档案的那种。”
接着,朱铨就继续普及新的知识点来,回复众网友,道:“像这类罪行,往往都是由一件小的罪名引起的一连串后续的不良反应,继而附带着其他众多的罪责并犯。”
网友们哪里知道什么是“罪责并犯”呢,所以朱铨只能是再次讲解起来:
“我们要透过现象看本质,在本案当中,我的那位朋友李四之所以能够勾搭成功,无非就是钻了空子,凭借这自己年轻身体好,又有时间对妇人嘘寒问暖,而妇人的老公却因为工作的原因而不能陪伴太多。
而将这个扩大到普遍意义上的富婆群体当中,她们基本上都是整天闷在家里面,寂寞空虚冷,再遇到了一个年轻力壮的小伙子,那就相当于干柴遇烈火,出现这样的事情很正常。
但是我们往下深究后,就会发现,在这一段不正当关系中,男方大多是在经济上弱势的,女方势必会因为肌肤之亲的关系而对男方进行弥补,从而就引发了这接下来一系列罪行的由头。”
在朱铨给出的这一条回复下面,瞬间就被众网友给留言称赞了:
“握草,居然从一个法律问题演变成为一个社会问题了!”
“张三老师,牛哔!(破音叫)”
“什么也不说了,五体投地了解一下!”
“普法专家?这明明是社会学家!”
“张三老师,听君一席话,胜读二十三年书!”
“张三老师,我悟了!”
“张三老师,我也悟了!”
...
众网友们的节奏已经不再受那些不良势力的团体所诱导了,因为大家又不是傻子,是可以分辨得出谁说的有道理,谁说的是狗屎。
他们此刻,经过朱铨再次将他自己朋友李四的故事站在社会学的角度深度剖析开来看,才算是真正明白了,为何李四在这个案件中看起来只是与一个良家妇女偷个情,一个纯属于道德确实方面的问题,结果却是会有如此多的罪名。
甚至于要坐很多年的牢!
基本上这人生的好几年时间就会被困在同一个地方很多年!
原来,这个偷Q情并不是罪,而是这众多罪的起因,再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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