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十一岁那年收到了霍格沃茨的录取通知书。
离开了那个灰色的房子。
他进了斯莱特林。
因为他渴望证明自己。
渴望力量。
渴望被尊重。
渴望再也不用听到父亲说“你他妈也一样,小怪物”。
他在学校里展现出了惊人的魔药天赋。
血统里的东西,藏不住。
但他瘦弱、沉默、穿着不合身的旧袍子。
他的头发总是油腻腻的,因为他从小在家都是用清水洗,家里没有洗发水。
他被嘲笑。
被排挤。
被几个高年级学生当成取乐的对象。
他没有朋友。
只有一个。
一个女孩。
她叫——斯内普的笔停了。
他把那行字划掉了。
又划了一道。
划得很用力。
羊皮纸差点被划破。
他没有写女孩的名字。
他只写了一句话。
“他遇见过一个温暖的人。但他不知道怎么留住温暖,因为他从来没有学过。”
然后他跳过了中间的所有细节。
直接写了结局。
约翰毕业后,加入了一个黑巫师组织。
不是因为信仰。
是因为那个组织告诉他:“在这里,没人在乎你穿什么衣服,你父亲是谁。我们只在乎你的力量。”
他信了。
他把自己所有的才华都交给了那个组织。
直到有一天,他意识到那个组织给他的一切——归属感、力量、价值——全是假的。
但为时已晚。
他已经做了太多无法挽回的事。
他用余生来赎罪。
孤独地。
安静地。
在一间地下室的办公桌后面。
批改永远写不好的学生作业。
——
斯内普放下笔。
他看着自己写的东西。
然后拿起羊皮纸,把关于约翰的最后三段重新读了一遍。
太明显了。
他拿起鹰羽笔,修改。
把“黑巫师组织”改成“一个承诺给他力量的陌生人”。
把“赎罪”改成“沉默”。
把“地下室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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