殿内的每一个角落,最后落在胡床上,那个慵懒地斜靠在白熊皮上的孩子不会出现了,不知是谁将成为这座大殿的下一个主人。
门外炽热的阳光洒在白玉台上,白花花一片。沐弘正要离开,忽见一个白色的身影浮现在白光中,拾阶而上,不一会就到了门外,跨过门槛,走了进来。
见到他,沐弘就像见到了鬼,指着他颤声问道:“你……你来这里干什么?”
“我不来这里还能去哪里?”那人淡然回应。
他的衣着打扮相当靓丽:明晃晃的金冠束住黑发,银白色的丝绸外袍,领口袖口上用金线绣着繁复的花纹,一条镶金嵌玉的腰带束住腰肢,显得身型柔韧而挺拔,脚上蹬一双精工细作的薄底小羊皮靴子,足踝纤秀,小腿修长。
自从逃离邺宫以来,沐弘已经很久没见他穿戴得如此精美奢华。
“小王爷,你怎么回来了?快离开这里,趁没有人看到。”沐弘伸手去推他。
慕容冲挡开他的手,走进殿内,打量了一遍,问道:“是你每天在这里打扫?”
“不是,我只是偶然过来看看。”
“我今天漂亮吗?”他伸展双臂旋转一圈,宽大的衣袖翩翩飞扬,如同蝴蝶的翅膀。
沐弘一直觉得穿一身白是要有点底气的,但凡皮肤黑一点粗糙一点,就会形成强烈的反差,把人变丑。但慕容冲有足够的资本。他们慕容鲜卑天生皮肤白,被秦人称为白虏。他年轻的肌肤不仅白皙而且娇嫩无暇,在丝绸银光的衬托下,宛若透明。他斜飞的眉宇间开始透露出英气,而微微上翘的眼梢蕴含着妩媚。他还没有完全摆脱孩童的影子,腮边残留的一点婴儿肥,让他看上去显得稚气而娇憨。这个正从童年向少年过渡的男孩,他的美超越尘世,凌驾于性别之上。
沐弘喉咙发干,艰难地咽了口口水,“漂亮……非常漂亮。”
“这一身穿戴花掉了家里半个月口粮呢。”他拂了拂衣袍,“陛下应该会喜欢吧?”
“你……这是要卖身?”
“粗鄙。卖给皇家不叫卖身,叫争宠。”
“小王爷,你何必违背本心……我们再想想别的办法。”
“没有别的办法。”慕容冲摇摇头,颓然坐倒在胡床上,“阿姊都要保不住了。”
“小王爷……”沐弘喉咙哽咽,内心刺痛。
“我记得有一次你曾问过我,如果有一天,为了保住家人的生命,需要你牺牲尊严,身负恶名,做出违心的事来,你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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