捏着这份文件,林恩大笑之余,也想起了多日之前,老蝙蝠打来的那个电话。
林恩是“生”在阿卡姆,“长”在哥谭市,根正苗红啊。
出于一些……同病相怜?反正是各种复杂的原因吧,林恩一直挺希望见一见这位犯罪大师,交流交流,沟通一下病情什么的。
可自从林恩来到哥谭之后,尽管这一位已经通过某种手段,诱使企鹅人奥斯瓦尔德那个蠢家伙来打过一次招呼了,但他本人,却一直隐藏在哥谭,就是不愿意露面和林恩见一见。
后知后觉吧,林恩终于发觉,这是一种主动的躲避,是一次对“主场”的隐晦示威和宣示主权。
林恩还真就不太在乎这种莫名其妙的东西,于是,在察觉到了这一点之后,林恩果断暂时离开了哥谭,借着去寻找氪石的机会,把主场让给了周可儿先生。
果然。
林恩刚一离开,周可儿就现身了。
从老蝙蝠在电话里的形容来看……怎么说呢,林恩说了三遍自己没有兄弟姐妹也没有人格分裂症,老蝙蝠才将信将疑的压下了自己的某个方面的无端联想。
嗯,这一定是很满意的表现,一定是。
在和老蝙蝠通话的最后,老蝙蝠和林恩提到了,那位周可儿先生,向林恩提出的,关于会面的意向。
说实话,在期盼了那么久,结果对方主动表示要两不想见,非要林恩离开他才会露面的时候,林恩就已经不太在意这次见面了。
因为,周可儿的强势,恰恰证明了他的弱势。
而林恩的主动退避,更是表明了他才是绝对的胜者。
面对这样的周可儿,林恩实在没什么兴趣。
不过现在嘛……
周可儿居然愿意,居然敢于提出进行这次,本该早早开始的见面了。
这就很有趣了。
“说起来,此间事了,我是不是也该回哥谭,串一串亲戚什么的了……
毕竟,嗐,谁还不回个娘家了。”
…………
没和别人提起,也没有什么预兆,林恩就是简单的收拾了一下自己的东西,装进空间袋,连个纸条什么的也没留下,就打开窗户,翻了出去。
离开了这里。
火星哥直到十多个小时之后,天都快亮了,才从外面急匆匆的赶回来。
“林恩,我今天遇到了一个很强的女人,用剑的,可能是你说的那个亚……林恩?林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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