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怎么知道那次是我?”
四周没有他意想中的甜腻香味飘开,相反,自玉瓷瓶里传出来的,是淡淡的药味,闻着像是当归。
不是蜂蜜,是金疮药。
闯荡江湖已久的听风自然是立刻就明白薛玄凌刚才那话是骗人的。
可他也只是眨了眨眼。
“蒙面不蒙眼睛,我看人一直很准,露双眼睛就已经足够我认出你了。”薛玄凌抬手将金疮药洒在听风的肩膀上,“而且,那日你掷出来的暗器,与你今日所持的短刃有一模一样的莲花烙,不难判断。”
为了出名,自然就会把自己的武器物什都打上烙印,好让自己的记号扬名。
“嘿嘿——”听风傻笑了一声。
薛玄凌木着脸,偏头看他,说:“谁跟你傻笑?你说对了,我知道你杀不了我,所以我不打算这么快就要了你的命,可留不留你,也是我说了算的。”
听风梗着脖子,没敢回望。
“你能进去买价值一两银子的令牌,应该多少比普通人清楚江淮毓秀阁吧?”薛玄凌将药粉撒尽后,起身,走到一旁给自己倒了杯茶,“你把江淮毓秀阁的事写给我看,我就考虑考虑让你在我身边待着,如何?”
结果听风没张嘴,看上去有些为难。
“不乐意?那你就只有死和离开两个选择了,然而想要离开,还是得将你知道的有关江淮毓秀阁的事说出来。”
叮!
短刃被薛玄凌甩腕扎在了听风的身前一寸。
刀身没入地面一指。
“不,不是。”听风飞快地摇了摇头。
他憋了半天,最终憋出一句话来:“我不会写字。”
薛玄凌抱臂偏头盯着他看了好一会儿,才失笑道:“不会写就用嘴说,多大点事,还以为你是不乐意呢。”
到这一步,事也就基本落定了。
尽管听风是为了杀人而来,可他终究是没杀得成,再加上他对江淮毓秀阁有所了解,正是薛玄凌当下所需要的。
更何况,听风还被薛玄凌扎了两刀,也算是代价了。
留听风在身边是会有些许的风险,但风险再大,也得先等这人将自己知道的全吐出来了再说。
所以薛玄凌十分大方地抛给听风一袋银子,说:“出去找个地方住下,等我的消息,这几天就想想如何交代江淮毓秀阁的事,别闲着。”
绣着芙蓉的红色钱袋很重。
听风双手握住,有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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