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起的黄沙,两人还是打得小心翼翼的,刚开始的数十招,都是试探性的进攻。
倏忽之间,一百招已经过去,双方也基本摸清了对手的虚实,开始了激烈的攻坚战。
到了他们这样的化境,任何的偷袭已经失去了意义,因为招数还未到,毛孔就细致的感觉到对手运力的方向,力量的大小,有无后着等因素。
因为到了这个时候,拼的就是体力,也就是里说的功力,耐力,一拳一脚之间,都是实打实的接触,出蓬蓬蓬蓬雷鼓动山川一样的声音。
无数双眼睛都睁得大大的,看着场中两人的交手,先前还是血肉相搏的仇人,现在却忘我的观看,生怕错过了一瞬间。
谁都清楚,像这种高手的比武,一辈子能亲眼目睹一次,那是莫大的运气,只要仔细体会,将来就有可能成为绝代高手。
就在这个时候,霍伤开始力了,满场只看到他的脚尖的影子,带着呼啸的风声,四面八方向唐朝攻了上去,唐朝施展轻功满场游走,似乎已经完全落了下风。
要知道,腿上的功夫,一旦练到绝顶,就是无敌的存在,只因为腿的力量比拳头大了十倍有余,中了一拳你也许没什么但是中了一腿,可就是立即身死的命运。
唐手虽然厉害,但霍伤的腿法厉害,将战线拉长了,采取远距离进攻,这就使得唐朝的拳法受到了很大的限制,用于封堵的时候多于进攻。
这就好比是在马上用长枪这样的长兵器攻击持单刀的士兵,自是大占便宜,精于腿法的人,必定是高手中的高手。
唐朝现在真的有点后悔,他本以为脱胎换骨之后,自己已经是无敌的存在,任何招数在自己的眼里都没有秘密可言,可以化腐朽为神奇。这话本来不错,用来对付一般高手的时候,的确是这样,但是用来对付像霍伤这样的绝世好手,却是差了一些。要对付这样的人,必须要有千锤百炼过硬的功夫,唐朝的唐手早已经熟极而流,但他侧重练的是拳法掌法,。腿上的武功则主要是用在轻功上,对腿法的运用本来不错,但和霍伤这样的大家相比,却是差了很多。
正在唐朝微感焦躁的时候,霍伤的心中却是大震:我纵横西域三十余年,从来没有遇到今天这样难缠的对手。
要是以往,早已经将敌人踏在脚下,取胜多时了,唐朝看似乎败势已成,但是总能在间不容的一刹那间躲开自己的致命一击,尽管我现在将腿挥到极至。
多么恐怖的轻功!
他这个时候才算是真正的领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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