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造人等带下去,分开安置——不然他们又得打起来!”
一个时辰之后,果然再次开庭。
展渊又问了一遍,两造的说辞,没有任何变化,于是说道:
“虽然还是难辨真伪,但无论如何,总是死了人,余某不能辞其咎,别的不说,烧埋钱总归要出的!数字多少,由店家提出,不许余某讨价还价!余某若肯如数出钱,这个案子,到此为止,双方具结,彼此不再追究;余某若不肯出这个钱,那就无所祷了,立即枷送蓟州!”
“还有,亦不许余某以借、筹为名,拖延抵赖,这笔烧埋钱,明日一早,必须如数缴至军衙!”
这个方案,看去似乎对余劼有利,但店家晓得,余劼家贫,逃的又匆忙,身上一定是没啥钱的,也没听说余家在盱眙有什么有钱有力的亲戚,自己狮子大开口,到时候,他拿不出钱来,不就得“枷送蓟州”?都省了自己“扭送”了!
回到蓟州,他家又没有力气使钱,判决下来,至少是个“误杀”,刺配远恶军州,少不了他的!如此,他的十年寒窗,就算是白读书了!也够解气了!
于是表示,一切仰遵通判相公吩咐,并报出“三千两烧卖银子”的天价,心说,莫说三千两了,你若能拿的出三两银子来,我就跟你姓了!
余劼果然跳脚,喊:“莫说烧埋你爹了,就是烧埋三清如来,用得着三千两银子?”
展渊大喝:“再敢胡说八道,侮辱神道,小心掌嘴!来呀,多派人手,盯紧了这个狂生,明日一早,他若不能将三千两银子缴至军衙,便即枷送蓟州!”
“退堂!”
店家还不放心,怕盱眙军的人疏于看管,叫余劼再次潜逃,自己也一直盯住了余劼的行踪。
时已向晚,见余劼出了军衙,便去了城西的岳庙(这个“岳”,是东岳大帝的“岳”,不是岳飞的“岳”),进了岳庙,同一班住不起店的行人一起向火,就这样挨了一整夜,再没有去第二个地方,自然也就没有任何借、款的行为。
看来,是认命喽。
第二天一早,吏卒将余劼自岳庙押至军衙,店家几人,兴冲冲的一路跟了过来。
一进大堂,不由瞪大了眼睛:那一盘盘白晃晃的,不是银子是什么?
展通判宣布:余劼已按时将三千两烧埋银子缴至军衙了。
奇峰突起,店家几人,个个瞠目结舌。
不说余劼有钱没钱,由昨晚到今早,他一步也没有离开岳庙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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