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类关于白银的民事、刑事桉件层出不穷。例如,万历年间浙江的张应俞编纂的《杜骗新书》90%记载的都是白银交易以及欺诈桉例。
天启、崇祯年间的河北王肯堂县令也统计了他任知县时审理的304件桉例,涉及货币、财产的就有165件,其中涉银桉件就有89件,占全部桉件的29%;涉铜钱桉件为40件,占全部桉件的13%。北方铜钱的使用比南方要广泛,因此,北方银铜比例大约是1:2;同期的南方地区,则在1:3~1:4。
“一条鞭法”加速了思想解体,民风商业化
白银帝国给普通百姓带来的是无尽苦难。之前是官僚压迫,而白银帝国时期则是官商共同压迫百姓。白银在破坏了等级观念的同时,又催生了新的等级观念。一些儒家理念中的正面思想,如“爱国”被效忠家族利益所代替。再如,信奉儒家思想的官员往往非常重视“名节”,然而,到了晚明,名节敌不过十两银子的官员大有人在。
在当时,商人中有文化的人可以通过科举进入仕途,没有文化的则可以通过捐钱成为官员。例如,正统年间的江苏淮安人徐颐、常熟魏姓商人,二人花巨资买了中书舍人的官职,其后魏姓商人还当上了主事。当时,北京有一句口头禅叫“金中书,银主事”。到了1451年,明政府正式允许卖官鬻爵之后,大富大商可以买大官,一般商人和地主通过捐钱也可以成为“义民”,好处就是可以头戴纱帽、免除劳役。
仅从咸化十年到弘治元年,长洲一个县就有差不多三百人花钱买“义民”的头衔,每人40两银。这一个县,仅卖“义民”名号的钱就达到了1.2万两。
然而,“义民”们不会做赔本买卖,因为可以免除劳役,这些人变着法儿地将不相干的人收拢在自己的家园内,形成了一大群不用缴税的人。可以说,明政府在一方面增加了财政收入,却在另一方面导致了长期税收收入流失,并越来越对治理下的臣民失去控制。
但是那是因为明朝的后几位皇帝太差了。
前几位皇帝都还不错,比如洪熙皇帝朱高炽...朱棣去世后,太子朱高炽登基,成为洪熙皇帝。朱高炽特别胖,患有糖尿病,还是个瘸子,在位10个月就去世了。朱高炽还是大明第一工具人。有一次,朱棣问大臣们,是太子朱高炽优秀还是汉王朱高煦更优秀,大臣们都说“好圣孙”,于是,朱棣为了朱高炽的儿子朱瞻基能够当上皇帝,就传位给了朱高炽,这才有了洪熙皇帝。
还有宣德皇帝朱瞻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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