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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鼓励宋宥谦的这份用心,她表现得很是开心:“那我可要好好想想,等我想到了再告诉你。
或者你也可以想想,有什么是你觉得比较适合我的。”
宋宥谦闻言揉揉额头,看着沈若星的头顶有些不好意思道:“我之前没给他人送过礼物,想到要给你买东西,唯一能想到的就是各种首饰。
可是我的眼光也一般,买的东西不如你好看。”
他说的是之前送的那支桃花簪。
自打沈若星第一回戴过那簪子之后,之后便每天簪着,有时她也会一并簪上自己买的银步摇。
步摇下垂的流苏精致灵动,随着她的一举一动而轻轻荡漾,一眼看过去,目光总会被银步摇吸引,因此宋宥谦才说自己的眼光不如沈若星。
但沈若星却不这么觉得。
“首先,簪子和步摇不是同一种东西,没有可比性,在我眼里,他们各有各的美。
其次,眼光这种东西是可以锻炼的,多看多买慢慢就会变好。
宋宥谦,我等着你将你的眼光锻炼出来。”
至于怎么锻炼,自然是多看多买多送礼物。
宋宥谦听懂她的言外之意,也跟着笑起来:“我努力,争取尽早能够买到最好看的礼物。”
沈若星一脸期待:“那我等着。”
……
第二天吃过早饭之后,宋宥谦便出门去买东西。
他先去买了早就看好的扎染布,还顺带在布庄买了十来支扎染布做的各色头花,接着便去木器铺子。
这间木器铺子在小巷子里,并不好找,他也是在茶馆听人说起,然后细一打听,这才知道具体位置。
他在木器铺子买了一条小型的三层客船,一套十二生肖鲁班锁,还有一套精雕立体象棋,准备送给家里三个男孩儿当伴手礼。
从铺子出来后,他准备先回倪家一趟,将手里的东西给送回去。
不成想没走多远,就被一阵争执声吸引。
他心中好奇,但是在这人生地不熟的地方,他也没打算多管闲事,因此从那条巷子经过时,他选择了目不斜视。
但是没走出多远,他又退了回来。
从巷口探头往里看,果然是一群地痞流氓在欺负一个姑娘,那姑娘正将身边的东西一件件扔出去,试图赶跑这些人。
他看看回家的方向,又看看巷子里的情况,最后还是选择放下手中的东西走进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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