虫”的长文。措辞之考究,语气之傲慢,一看便是某位在文坛浸淫多年的老先生的手笔。
他写道:“女性在情感领域确有独到之处。细腻、柔软、善感——此乃天性使然,亦是造物主赋予她们的职责所在。然理性思维则完全是另一回事。推理、逻辑、结构、布局,这些需要冷静头脑与严密思辨的东西,与女性的天性相悖。托马逊先生——或者说,这位自称托马逊的班纳特小姐——那些书中展现出的精密推理与丰富知识储备,绝非一个女子所能企及。其中必有代笔,或另有隐情。请恕我直言:这就像一个乡下厨娘声称自己能做出宫廷御宴,实在令人难以置信。”
这位“老书虫”还引经据典。搬出了某位已故的哲学教授关于“两性智力差异”的著名论述。洋洋洒洒写了三大段。核心论点只有一个——女人写不出这种书。
那些字写得很漂亮,句子也很漂亮。引经据典,旁征博引。一看就是读过很多书的人写的。
可那些字底下,是空的。什么都没有。只有偏见,只有傲慢,只有那种“我是男人所以我比你懂”的理所当然。
他读过她的书吗?也许读过。也许没读。可他不在乎。他只需要知道她是个女人,这就够了。
另一篇刊在《文学公报》上的文章,出自一位小有名气的小说家之手。他的语气倒不如前一位那般学究气,却更加刻薄。字里行间带着一种被冒犯了的气急败坏。
“女人的本分是什么?是花园里的玫瑰,是客厅里的闲谈,是壁炉边的温情,是那些细腻的、柔软的、让人心生怜爱的情感。她们写写爱情,写写家庭,写写那些小小的悲欢离合,便是极好的了。可侦探小说?那是男人的事。那些血腥的现场、冰冷的推理、复杂的阴谋——这些东西与女人的天性相悖。让一个女子去写谋杀与侦破,就好比让一只夜莺去唱战歌。不是唱不了,是唱出来也不像那么回事。我并非轻视女性,恰恰相反,我是在保护她们。不要让她们涉足那些不属于她们的领域,这对她们是一种伤害。”
这篇文章底下,还有一行编辑加的按语:“本文作者系《某某庄园的秘密》等多部畅销小说的作者,其作品以刻画女性心理细腻著称。”那行小字,像是在提醒读者:这才是男人该写的书,这才是女人该读的书。
他的小说玛丽读过。写的是乡绅家的女儿在舞会上遇见心上人的故事。写得不错,细腻,温柔,体面。可那不是她写的。她写的不是花园里的玫瑰,不是客厅里的闲谈,不是壁炉边的温情。她写的是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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