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案发前后变化极大。”
刘封将蜡封密报搁在案上,目光扫过满殿:“张氏的丈夫若真是被她勒死的,三兄弟分田产尚说得通——可老大买马、老二开店、老三还债,这笔钱总不能凭空变出来。大理寺,你们查过那三兄弟的账没有?”
大理寺卿低头:“……未及细查。”
“那便查。刑部、大理寺、御史台各派一人,即刻赴河南重新勘验此案。张氏暂缓行刑,收押听审。若三兄弟的钱来路不正,便推翻原判重新审理。”刘封将第一卷案宗合上,手指在上面轻叩了一下,“一条人命,不能只靠三天的口供就定了。若张氏是被屈打成招,那她死得冤;若她真杀了人,三兄弟为何急不可耐地分田?这两件事必须对得上账。”
群臣凛然。
第二卷标红案宗来自益州犍为郡。一名商贾涉嫌勾结山贼劫掠官粮,被判斩刑。大理寺初核意见写道:“案卷中缺乏商贾与山贼直接联络的证据,仅有山贼头目一面之词。疑点存焉。”
刘封翻看了一遍,忽然问:“这商贾姓什么?”
“姓陈,名通,益州大商。”
刘封的眉头微微一动。他记得犍为郡堤坝案之后,周正在当地查访时提过一嘴——当地最大的粮商就叫陈通,曾经举报过郡守贪污,险些被郡守以“诬告”下狱。后来郡守伏法,陈通便成了周正的线人,帮着廉访司摸底当地豪强隐田的情况。
“陈通这个人,朕知道。”刘封将卷宗递给身边的侍中,“他去岁举报过犍为郡守贪墨,是廉访司的线人。这样的人若真勾结山贼,为何要举报郡守?他难道不知道郡守一倒,他的靠山便没了?”
满殿又是一片寂静。刑部尚书再次出班:“陛下,陈通举报郡守或许是为了换取信任,实则暗通山贼也未必不可能。山贼头目的供词言之凿凿,说陈通资助他们粮草半年之久。”
“山贼头目的供词可有人证?粮草如何交付?走的是哪条路?由谁经手?”刘封一连串的问题抛出,刑部尚书额头微微冒汗:“……案卷中未详载。”
刘封将第二卷案宗同样合上,交给殿旁的内侍:“发回益州重审。命犍为新任太守亲自督办,周正随行监督,一个月内查清陈通与山贼之间是否真有勾连。若有,斩;若没有,平反。朕不要含糊其辞的案卷。”
第三卷标红案宗摊开时,刘封看了一眼标题便放下了。
那是一桩“殴杀仆人案”,死者是洛阳某勋贵家中的奴仆,勋贵之子酒后失手将仆人打死,按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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