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疆,然“役丁死者什四五”,“黄河以北,则千里无烟”,繁华帝国,瞬间崩塌。
汉武帝北逐匈奴,封狼居胥,奠定汉魂,然数十年征战,“海内虚耗,户口减半”,晚年轮台下诏,已有悔意。
王莽代汉,欲复周礼,行王田,废奴制,其初衷或亦有可取处,然泥古不化,朝令夕改,终致“农商失业,食货俱废,民涕泣于市道”,绿林赤眉,天下大乱。
更遑论王安石变法之党争误国,朱元璋反腐之滥杀无辜,乃至近代洪杨之事……
“理想之恶的逻辑,细究都一样:发动者参与者以为目标是正义的,手段极端也自认为正常;以为理想是神圣的,就把所有异见当做邪恶处理;以为未来是光明的,把当下的牺牲当成必然的成本。
他们内心不会认为自己在作恶,反而觉得自己有殉道的情怀。
不像坏人作恶,会心虚;理想主义者作恶,做得理直气壮。
它不是恶人的狂欢,而是善人的迷途。
因动机纯粹,所以更无顾忌;因信念炽热,事实上更具毁灭性。”
那么,秩序呢?
那些试图建立秩序、避免混乱的暴力垄断,其本身是否也可能成为一种“必要的恶”,或者滑向另一种形态的“理想之恶”?
郝楠仁记忆中的另一段思考浮现出来。
市场,那只看不见的手,真的是在自由的状态下自然生长出来的吗?
不,或许恰恰相反。
“市场的根基,是信用。而信用的源头,是对暴力的垄断。”
在真正的无主之地,陌生人间首先发生的往往不是交易,而是戒备与劫掠。
政府,本质上是一家提供“暴力垄断”服务的超级公司,其核心产品是“秩序”。
有了这个产品,产权、契约、长期的商业活动才成为可能。
从“个体户”式的流寇,到“坐商”式的山寨,再到垄断一片疆域的王朝,本质是暴力组织的规模化与效率竞争。
汉承秦制,唐袭隋规,无非是更有效率的“秩序公司”兼并了经营不善、资不抵债的旧公司。
然而,这家“公司”的经营者——皇帝与官僚体系——也会蜕变。
开国者知疾苦,重实务。
而后代长于深宫,读的是仁义道德,将复杂的国家治理简化为空洞的理想口号,成本失控,效率崩盘,最终被新的、更高效的“暴力公司”取代。
这无关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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